攀枝花市人民政府365体育博彩:贯彻落实四川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意见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11-04-27     来源:法制办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365体育博彩:贯彻落实四川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意见

                   攀府发【2011】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川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川府发〔2010〕3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是我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的一大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在推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制定本意见。

    一、学习宣传,全面准确把握《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学习和宣传好《实施方案》是全市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要及时组织全体人员,尤其是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实施方案》,全面、准确理解其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要求和验收标准等内容,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贯彻落实。

    二、全面落实《实施方案》各项要求

    (一)行政复议职能履行规范化
    1.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规范化。市、县(区)两级政府法制机构要在2011年5月中旬前组织市、县(区)两级级行政执法部门对行政文书格式进行清理,凡依法应当告知行政管理相对人行政复议权利的,均应纳入行政文书规范格式,并将清理和改进情况纳入今年的依法行政评估考核。
    2.行政复议首问责任制度规范化。自2011年5月1日起,市、县(区)两级行政复议机构应设置行政复议首问岗位,明确首问岗位职责;严格执行首问事项登记制度、首问岗位流程跟踪制度、案件引领告知制度。
    3.行政复议受理制度规范化。市、县(区)两级政府法制机构要按《实施方案》要求设置行政复议接待场所,配备专人负责接待工作;并在接待场所向社会公开行政复议的范围、条件和程序,提供行政复议申请书格式文本;要加快网络建设,加大网上申请行政复议的宣传力度,逐步实现网上受理方式,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大监督力度,通过接受投诉、备案审查、重点抽查等方式纠正县(区)政府应该受理而不受理的违法行为,确保行政复议申请依法受理率达到100%。
    4.案件审查制度规范化。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案件由2名以上行政复议人员办理的规定,从2011年5月1日起,市、县(区)两级政府法制机构所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均由办理机构负责人指定主办人和协办人,制作的文书均须两人签名。要不断创新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市政府法制办要根据近年来的行政复议案件情况,年内建成专家库,对重大、复杂或者专业性较强的案件邀请专家、技术人员参与;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优先考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中,充分运用调解、和解制度解决行政争议。
    5.办案时限规范化。市、县(区)两级政府法制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案件受理、转送、审理、执行等环节的办案时限的规定,严格责任追究,对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超限责任人要追究行政效能责任。
    6.法律文书规范化。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印发的《行政复议办案规程与法律文书示范文本》的要求制作法律文书。
    7.送达文书规范化。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送达行政复议法律文书。
    8.案卷归档规范化。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规定归档行政复议案卷。
    9.复议决定履行规范化。2011年上半年内,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要完成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反馈制度、责令限期履行制度、拒不履行、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问责制度等制度的建立完善工作,从制度上保证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实现100%。
    10.重大行政复议决定报备规范化。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范围、时间、材料要求向上一级政府法制机构报备行政复议决定。
    11.行政复议意见或建议工作规范化。要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监督作用,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通过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或建议书及时纠正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机关的相关违法行政行为。
    12.统计报表报送规范化。严格按照国务院法制办公室365体育博彩: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制度的要求报送案件统计报表,做到不瞒报、不漏报、不迟报。
    13.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规范化。市、县(区)两级政府法制机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将行政复议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优化考核方式,加大考核奖惩力度。
    14.行政复议指导和监督工作规范化。市政府法制办要通过例行检查、案卷评查、个案指导、年度考核等方式,加大对县(区)行政复议机构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的督查、指导力度。定期开展行政复议宣传、培训和业务交流工作,每年不少于两次。
    
    (二)行政复议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规范化

    1.机构设置规范化。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各项行政复议职能,在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内设立相应的行政复议办案机构,并将行政复议机构的建设情况作为县(区)依法行政年度评估考核的重要内容。
    2.职能配置规范化。市、县(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全面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宣传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能。市政府法制办要对县(区)行政复议机构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检查。

    (三)行政复议专职人员配备规范化

    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行政复议队伍建设,配备、调剂、充实行政复议办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政治素质高、熟悉法律、精通业务的人员配备调剂充实到复议工作队伍中来,并保证行政复议机构审理每件行政复议案件的人员不少于2人。

    (四)专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规范化
    
    按照行政复议专职人员应当具备与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相适应的政治素质、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并经培训考试合格的要求,市政府法制办要在今年8月底前组织全市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进行一次综合培训,并将考试结果作为能否从事行政复议工作的硬性指标。今后,市政府法制办每年都要组织全市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培训,使培训工作常态化。

    (五)行政复议制度建设规范化

    市、县(区)两级行政复议机构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健全行政复议首问岗位制度、首问事项登记制度、首问岗位流程跟踪制度、案件引领告知制度、立案制度、案件审理制度,证据制度、听证制度、简易程序办理制度、调解制度、集体讨论制度、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制度、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制度和重大案件报告等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制度体系。此项工作务必于2011年6月底前完成。

    (六)行政复议经费保障规范化

    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行政复议经费保障机制,将履行行政复议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宣传指导和监督管理各项职能所需经费纳入相关部门综合预算予以保障,并根据工作发展情况适时进行调整。行政复议经费保障情况将作为县(区)年度依法行政评估考核内容。

    (七)行政复议办案场所规范化

    1.办案场所规范化。市、县(区)两级政府法制机构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按照接待室20平方米左右、案件审理室50平方米左右和档案室10平方米左右的标准加以落实。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室应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此项工作务必于今年九月底前完成,并纳入县(区)年度依法行政年度评估考核。
    2.办案器材保障规范化。县(区)政府要配备专门的行政复议办案交通工具和办案所需器材,保障行政复议机构的办案能力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3.办案人员着装规范化。市、县(区)两级行政复议办案人员在办案期间应统一着装。

    三、组织实施与验收检查
    
    (一)县(区)人民政府的行政首长是组织实施本计划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研究和落实本计划,解决各类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于2011年5月启动,2011年11月底完成。
    (三)市政府法制办要加强日常指导与督查,县(区)政府应于2011年12月底前将落实情况向市政府法制办书面报告,2012年3月底前对落实计划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二00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