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365体育博彩: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15-05-19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15-00038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15-05-07
  • 发布日期:2015-05-07
  • 文  号:攀办发〔2015〕36号
  • 有 效 性 :1

  

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

  《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7日

  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制度的实施方案》(川办发〔2015〕21号)精神,深入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度改革,切实解决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审批手续繁杂、效率低下,依附于前置审批的中介服务行为不规范、收费不合理等突出问题,现就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

  按照省政府提出的实现“精简审批事项、网上并联办理、强化协同监管”的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精简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相关的前置行政审批事项;二是规范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中介服务行为;三是规范运行全省并联审批系统,推动市县与省级相关部门的在线审批;四是健全制度体系,有效加强对投资活动的事中事后监管。

  二、重点工作任务安排

  (一)精简前置审批事项和规范中介服务

  1.清理。市级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五个一律”(一是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条件;二是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三是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除确有必要外,都要通过修改法律法规,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四是核准机关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解决的事项或者能够通过后续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五是除特殊需要并具有法律法规依据外,有关部门一律不得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不得指定中介机构)的要求,对本单位正在实施的与企业投资项目相关的前置审批及中介服务(包括名称、依据、内容、流程、时限等)进行清理,提出精简调整前置条件、规范中介服务的意见。对全省统一的,由省政府、省直部门明确要求的,需在项目开工前完成的审批事项及中介服务(包括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指定中介机构)作出说明,于2015年5月底前报送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政管办。

  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前置手续,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中央编办365体育博彩:一律不得将企业经营自主权事项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999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2.申报。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政管办会同市法制办、市委编办组织对市级相关部门报送的前置条件和中介服务逐项进行审核,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权限范围内的取消、整合、保留的前置条件及中介服务意见,于2015年6月底前形成专题报告报市政府审定。对符合精简条件,但由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明确的,超出我市管理权限的前置条件和中介服务项目形成专题报告,于2015年6月底前向省发改委反馈。

  3.修改。市政府决定取消的前置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属于市政府规章、市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在市政府公布取消前置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后,由有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部门按程序启动修改废止工作。

  4.公布。视工作进展情况,一是及时公布有关修改决定和修改结果;二是相关工作完成后,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办统一制订并公布保留的审批事项及其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二)规范并联审批

  对清理确认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与项目核准并联办理。今后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项目核准机关一律不出具同意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函,相关部门根据职能职责独立办理、快速批复项目核准前置要件。按照项目核准前、项目核准后开工前、项目开工后三个阶段划分,同一阶段同一部门实施的多个审批事项予以整合,“一次受理、一次评估(评审)、一并办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的要求,及时制订、更新工作规则、办事指南,并公开受理情况、办理过程、审批结果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健全制度体系

  省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发布后,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有关部门抓紧研究起草我市实施办法。其主要内容包括:

  1.精简前置审批。按省上要求进一步精简企业投资项目前置审批事项,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两项前置审批,其他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办理。对需将环评作为前置审批的项目范围,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2.优化审批程序。对其他确需保留在项目开工前完成的审批事项,与项目核准实行并联办理。

  3.规范中介服务。编制行政审批所需申请文本等工作,企业可按照要求自行完成,也可自主委托中介机构开展,行政机关不得干预。行政机关委托开展的评估评审等中介服务,要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机构,一律由行政机关支付服务费用并纳入部门预算,严格限定完成时限。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秩序,对中介机构出具假报告、假认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从严惩处。

  4.加强市场监管。坚持“各负其责、依法监管”原则,建立健全纵横联动协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结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投资项目建设信息在线报告制度。对未依法取得审批手续即开工建设的,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建立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制度,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将企业和中介机构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三、工作要求

  市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落实“五个一律”、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两级政府要求,从改革创新制度入手,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向纵深推进,着力营造便捷、高效、公正、透明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职能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推进相关工作。加强与省对应厅局的工作衔接,及时掌握省级层面相关工作推进情况,相应细化我市具体改革举措。各县区应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推动工作任务落实,确保改革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审核: 何强   责任编辑: 刘光明